《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04
日前,交通运输部以焦规划发[2021]51号文件颁布了《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了解有关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现将《实施意见》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释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扶贫攻坚胜利后,要全面推进农村振兴,牢牢把握扶贫攻坚成果,切实把扶贫攻坚与农村振兴联系起来,不留工作缺口,不留政策缺口。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推进农村振兴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决定在2020年完成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后,设立五年过渡期,将领导体制、工作制度、发展规划、政策举措和评估机制有效衔接,从集中资源支持扶贫攻坚向巩固和扩大扶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农村振兴转变。
发展农村交通是农村振兴的前提,也是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形成覆盖面广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要求“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为下一步农村交通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文件要求,进一步指导地方交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认真撰写农村振兴篇章,加快交通强国建设,需要编制《实施意见》,为畅通城乡经济周期、推进优质高效农业提供有力支撑。 让农村宜居宜业,让农民富裕起来,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各项任务要求,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相关安排,突出交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进一步推动农村交通优质发展,统筹推进巩固扩大扶贫攻坚与农村振兴的有效对接,夯实交通强国建设基础。《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以新时期中国特色习近平社会主义为指导,按照“先行先试、统筹发展、统筹规划、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革创新、协调协调”的原则,全面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容量和交通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优质发展体系,顺利过渡和有效衔接农村振兴扶贫攻坚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意见》从建设、管理、交通等方面提出了到2025年农村交通发展的具体目标。二是推进农村交通优质发展,全力支持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围绕农村振兴20字总体要求,从建设、管理、交通、产业治理等方面提出支持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主要任务,包括:促进路网升级,支持农村产业繁荣;改善农村交通环境,服务农村生态宜居;改善交通服务供给,助推乡村生活富裕;加强管理、维护和升级,提高高效治理能力;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弘扬助推乡风文明
第三,严格落实党中央五年过渡期的政策要求,将巩固扩大扶贫攻坚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挂钩。进一步完善衔接工作体系、规划实施、投融资政策、东西部合作与对口支援、指定援助、统计监测和监督管理等。
第四,岗位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因素保障、注重考核评价、加强宣传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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